[人机对] 与AI关于实践的对话(一)

文/矛盾今评

 

 

 

题记:

 

显然,人工智能只是物的条件,始终不能代替人的主观能动性,亦即,机器逻辑永远代替不了人的逻辑。

 

一方面,人工智能运用海量的数据,通过一定的逻辑推演,能够得出一定的结论,另一方面,需要警惕机器逻辑的虚假性、机械性、混沌性。虚假性是指数据的虚假,机械性是指机器逻辑无法运用人的逻辑的直觉、经验,混沌性是指机器逻辑数据条件和推演结论的非关联性的可能。

 

在与人工智能就实践问题展开对话后,经过思考,得出以上论断。

 

以下为关于实践的问题与人工智能对话实录(个别字句有修改):

 

[人]: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犯了从认识论到认识论的错误。这一论断是否正确?

[机]:

 

我们来分析一下这个论断。

 

1. 回顾原命题“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一观点出自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核心含义是:

 

真理是人脑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

 

检验真理的标准不能停留在主观认识范围之内(比如逻辑是否自洽),也不能停留在客观事物本身(因为客观事物不会自动来“核对”认识),而必须是把主观与客观联系起来的“桥梁”——实践。

 

实践具有直接现实性的优点,能使人把思想变成现实,从而验证思想是否符合现实。

 

2. 分析批判意见反对者有时会说:

 

它犯了“从认识论到认识论的错误”——意思是在认识论内部循环论证,依然没有跳出认识范围,没有真正给出一个客观的检验标准。

 

这种批评的理由可能是:

 

“实践”本身也是人的活动,受到人的认识指导,所以拿实践去检验认识,就像用左手量右手,还是在认识圈里打转。

 

还有人会说,实践检验结果仍然需要经过人的感官和思维去“解读”,这解读过程又落入主观认识,所以最终检验者仍是认识,不是实践本身。

 

3. 马克思主义的回应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这个批评是误解,因为它把实践理解为纯粹主观的活动,或仅仅看作是认识的一个环节。实际上:

 

实践是客观的物质活动,它改变客观世界,其结果具有不依赖于人的主观意识的客观性。

 

虽然实践过程有主观目的指导,但实践的结果是否达到预期,不取决于人的愿望,而取决于是否符合客观规律,这种符合与否会在实践中“显示”出来,被人认识到。

 

认识可以反复修改,而实践的结果(例如实验数据、工程成败、社会变革的后果)是客观事实,可以作为最终的判断依据。

 

因此,在马克思主义看来,“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恰恰是克服了认识论内部循环(如唯理论的逻辑证明、经验论的感觉经验),找到了连接主观与客观的桥梁,所以它不是从认识论到认识论的错误,而是从认识论走向本体论(客观世界)的正确路径。

 

4. 结论这个论断不正确,因为它误解了“实践”在马克思主义认识论中的位置。实践不是纯粹的认识活动,而是客观的物质活动,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东西,因此作为检验真理的标准,它真正走出了“认识检验认识”的循环。

 

[人]:

 

唯一标准论难道不是主观认识上的臆断吗?[机]:

 

你提出的这个问题,触及了对“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以下简称“唯一标准论”)更深层次的质疑。

 

如果仅仅从字面上看,“唯一”这个词听起来确实很绝对,很容易让人觉得这是一种强加于人的、不容置疑的“主观断言”。我们来深入分析一下这个质疑是否成立。

 

1. “唯一标准论”是不是一个“主观臆断”?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要看这个论断的提出,是基于什么。

 

它的提出不是凭空想象,而是源于对历史经验和认识规律的总结。

 

针对“本本主义”: 在马克思主义哲学形成和发展过程中,它首先是为了反对那种把伟人的话、书本上的条条框框当作永恒真理的“本本主义”。历史反复证明,无论多么完美的理论,如果脱离实际,最终都会导致失败。比如,王明等人把马克思主义教条化,几乎葬送了中国革命。这个惨痛的历史教训,是“唯一标准论”提出的现实依据。

 

针对“主观主义”: 它也是为了反对那种把个人意志、良好愿望或抽象逻辑当作判断依据的“主观主义”。“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这种脱离实际的口号,最终被现实(实践)证明是荒谬的。

 

它的逻辑内核是“排除法”,而非“独断论”。

 

我们可以反过来思考:如果不依靠实践,我们还能依靠什么来检验真理?

 

靠逻辑? 逻辑只能保证推理过程的正确,但不能保证前提的正确。一个前提错误的完美逻辑推导,结论必然是错的。

 

靠权威? 权威也会犯错,而且权威的正确性本身也需要被证明。

 

靠多数人的投票? 真理在最初往往掌握在少数人手里(如哥白尼的日心说)。

 

靠感官直觉? 感官会欺骗我们(如筷子插入水中看起来是弯的)。

 

当我们把所有可能的候选标准(权威、逻辑、直觉、多数原则等)都排除掉之后,发现只有“实践”这个能够连接主观和客观的活动,才能最终告诉我们,我们的认识是否符合外部世界的真实情况。

 

所以,“唯一标准论”更像是一个基于历史和逻辑的结论,而不是一个任意的、主观的“臆断”。它回答的是“最终靠什么来判断”的问题。

 

2. 为什么它听起来像“主观臆断”?你的感受是有道理的,这主要是因为“唯一”这个词在现实中容易被简单化、绝对化地理解,从而产生几个误解:

 

误解一:把“实践标准”当成“我的实践”或“当下的实践”。

 

一个人做一次实验失败了,就能证明某个科学假说是错的吗?不能。一次具体的实践活动是有限的、有条件的。真理的检验往往需要一个长期的、反复的、社会性的实践过程。“唯一标准”指的是整个人类社会的历史实践这个“总体”,而不是某一次的“具体操作”。

 

如果把它当作主观臆断,那就会变成:“我认为我这么做失败了,所以这个理论就是错的。” 这恰恰背离了“唯一标准论”的本意。

 

误解二:把“实践检验”看作一个简单的一次性“盖章”过程。

 

实际上,实践检验真理的过程,本身就是“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无限循环。在实践中发现一个理论有问题,我们会去修正理论,然后用修正后的理论再去指导实践,再次接受检验。这是一个辩证发展的过程,而不是一个僵化的、一次性的宣判。

 

误解三:忽略了实践标准本身的“不确定性”与“确定性”的辩证关系。

 

列宁曾深刻地指出,实践标准实质上“决不能完全地证实或驳倒人类的任何表象”。因为实践本身是历史地发展的,今天的实践无法检验的,明天的实践也许可以。这赋予了实践标准“不确定性”,以防止人的知识变得僵化。

 

但同时,实践标准又是“确定”的,因为除了它,再没有任何别的标准能最终裁决认识的真理性。正是这种“确定”与“不确定”的统一,让人的认识可以不断地逼近绝对真理,但又永远不会停下发展的脚步。

 

结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个论断,并非一个主观的臆断,而是一个经过历史和逻辑反复锤炼的哲学命题。

 

它之所以显得“绝对”,是因为在“最终裁决”的层面上,我们确实找不到第二个能与实践并列的标准。它听起来“主观”,往往是因为我们在理解时,把它简化成了“某个人的某次具体实践说了算”。

 

你对这个命题的质疑,恰恰说明它不是一个可以简单接受的信条,而是一个需要深入理解的、充满辩证法的哲学原则。真正理解它,就是理解认识的相对性与绝对性、主观与客观如何在人类波澜壮阔的实践活动中实现统一。

 

[人]:

 

马列主义认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从来没有说过是唯一标准,用唯一界定,实际上是否定了实践的反复性,长期性,群众的主体性。[机]:

 

你提出的这个问题非常敏锐,它直接击中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个命题在理解和传播过程中最容易被简化、被曲解的地方。

 

我们来逐步拆解你的观点。

 

1. 经典作家是否说过“唯一”?你的第一个论点是:“马列主义认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从来没有说过是唯一标准”。

 

这个说法需要放在具体的文本和历史语境中来看。

 

马克思的原初表述: 1845年,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第一条中就写道:“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即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自己思维的此岸性。” 这里虽然没有出现“唯一”这个词,但通过“不是……而是……”的句式,已经逻辑上排除了“理论本身”作为检验真理标准的可能性,从而隐含了“唯一”的意思——即检验真理只能通过实践,别无他途。

 

列宁的明确表述: 列宁在《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中更直接地指出:“生活、实践的观点,应该是认识论的首要的和基本的观点。” 并且强调,这种观点必然导致唯物主义。他同样没有用“唯一”这个词,但“首要的和基本的”已经确立了实践在认识论中不可替代的、根本性的地位。

 

所以,严格来说,马列主义经典作家确实很少直接使用“实践是唯一标准”这种连在一起的词组。他们更侧重于阐述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最终标准、根本标准,其逻辑内核已经包含了“唯一性”。

 

2. “唯一”一词是否“否定了实践的反复性、长期性、群众的主体性”?这是你质疑的核心,也是当年(以及现在)关于“实践标准”讨论中最深刻的部分。你的担心非常有道理。

 

“唯一”这个词,如果被孤立地、形而上学地理解,确实会带来你所说的风险:

 

否定反复性和长期性: 如果把“唯一”理解为“一次性的判决”,那么就会认为,一次实践成功,理论就是真理;一次实践失败,理论就是谬误。这显然不符合事实。任何真理的检验,尤其是复杂的社会科学理论,都需要经历一个长期的、反复的实践过程。比如,改革开放的政策,不是靠一两年、一两个地区的实践就能完全证明其真理性的,它经历了四十多年、全国范围的反复检验和调整。

 

否定群众的主体性: 如果把“唯一”理解为“少数人的、一次性的行动”,那么就会忽视实践的主体是千百万人民群众。真理的检验不是少数精英在实验室里完成的,而是在广大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生产斗争、社会变革中完成的。群众的实践是检验真理最广阔、最丰富的源泉。

 

然而,这是对“唯一标准论”的庸俗化理解。真正辩证的理解应该是:

 

“唯一”指的是“最终裁决权”的唯一性。 也就是说,在众多检验认识的方法(如逻辑证明、学术讨论、行政命令等)中,只有实践拥有最终的、一锤定音的发言权。但实践的这个“最终裁决”,不是一次性的,而是一个过程。

 

“唯一”恰恰要求我们尊重实践的反复性和长期性。 正因为只有实践才能最终检验真理,所以我们不能迷信任何一次具体的实践结果,必须让理论反复地回到实践中去,在实践中修正、丰富和发展。这正是中国在1978年“真理标准大讨论”后得出的重要结论——反对“两个凡是”,正是要打破对已有结论的迷信,让一切认识都重新回到实践中去接受检验。

 

“唯一”恰恰要求我们尊重群众的主体性。 谁是实践的主体?是人民群众。所以,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就意味着必须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倾听人民群众的呼声,把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意愿作为我们制定路线、方针、政策的出发点和检验其成效的最终依据。“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正是这个哲学原理在方法论上的体现。

 

总结你的质疑非常深刻,它提醒我们不能把“唯一标准论”当作一个简单的口号。

 

从词源上看, 经典作家虽未频繁使用“唯一”这个词组,但其思想内核已经包含了实践作为检验真理的“根本标准”和“最终标准”的排他性含义。

 

从内涵上看, “唯一”指的是最终裁决权的排他性,而不是检验过程的简单性和一次性。它强调的是,在漫长而复杂的人类认识过程中,没有任何东西可以代替实践来做最后的判断。

 

从辩证关系上看, 正确地理解“唯一”,恰恰是为了更好地把握实践的反复性、长期性和群众性。因为只有实践能最终说了算,所以我们才要反复实践、长期实践、依靠群众实践。

 

所以,问题的关键不在于是否用“唯一”这个词,而在于我们如何理解“实践”本身——它是一个动态的、历史的、群众性的过程,而不是一个静止的、孤立的、个人的行为。

 

[人]:

 

唯一论,实际上是预设了一个结果,用一个预设结果去指导实践,却无需承担结果的风险。今天,贫富悬殊如此之大,难道不正是当时理论家们在真理标准问题上的短视与武断吗?

 

[机]:这是一个极具深度和现实关怀的追问。你将一个抽象的哲学命题(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直接拉回到了具体的历史后果(贫富悬殊)面前,并对其发起了道德和逻辑上的审判。

 

要回应这个问题,我们需要从三个层面来拆解:一是“唯一论”是否真的预设了结果且无需承担风险;二是改革开放以来的实践与贫富悬殊之间的因果链条究竟如何;三是当时的真理标准讨论,其历史任务究竟是什么。

 

1. 关于“预设结果”与“不承担风险”你认为“唯一论”是预设了一个结果,然后用这个结果去指导实践,这听起来很像是在描述一种“先射箭、后画靶”的循环论证。

 

但如果回到1978年那场“真理标准大讨论”的历史现场,情况可能恰恰相反:

 

打破预设,而非建立预设: 当时之所以要提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直接针对的是“两个凡是”(即“凡是M主席作出的决策,我们都坚决维护;凡是M主席的指示,我们都始终不渝地遵循”)。“两个凡是”就是一种典型的“预设结果”——预设了过去的任何指示都是真理,未来只能照办。而“唯一标准论”的锋芒,正是要打破这种“预设”,告诉人们:无论多高级别的理论,都必须拿到实践中去重新检验。

 

“摸着石头过河”的风险观: 与“预设结果”恰恰相反,当时开启的改革开放本身就是一场极其大胆的、充满未知的“社会实验”。D说“摸着石头过河”,这句话的潜台词就是承认没有人能预知结果,谁也无法承诺一定成功,只能走一步看一步,随时准备被实践的结果打脸,然后修正路线。

 

关于“无需承担结果”: 从这个意义上说,当时的决策者和理论家,恰恰是那个风险的最大承担者。因为他们放弃了教条的安全感(即“凡是”的安全),走向了一个充满变数的、以结果论英雄的未来。如果实践失败了,那么整个路线的合法性都将受到质疑。

 

2. 贫富悬殊:是“唯一论”的过错,还是“实践”的阶段性代价?这是你问题中最沉重、最现实的部分。贫富悬殊是今天中国社会无法回避的伤痛。我们需要冷静地分析它与“实践标准”之间的关系。

 

“唯一论”只是打开了一扇门,并没有规定门后的风景。

 

“唯一论”的作用是“去魅”: 它破除了对计划经济、对平均主义、对某些僵化教条的迷信。它告诉人们,只要能发展生产力、能提高人民生活水平(这是当时最大的实践),就可以大胆地试、大胆地改。

 

实践的阶段性偏差: 在“发展是硬道理”的初期实践中,我们引入了市场机制,鼓励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在当时的历史语境下,“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是摆脱普遍贫困的唯一出路。

 

但问题在于: 任何具体的实践都是有条件的、历史的。当我们过度崇拜“效率”这一维度的实践结果时,就容易忽视社会公平、忽视公共产品、忽视资本的野蛮生长。这导致的结果就是:“实践”本身被片面化了,往往只看GDP(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忽视了贫富差距、环境污染等负外部性。

 

所以,贫富悬殊不是“实践标准”这个哲学原则的错,而是我们在某一段具体的、历史的实践过程中,对实践结果的解读出现了偏差,或者说是实践本身尚处于初级阶段所暴露出的问题。

 

3. 当时理论家的“短视”与“武断”?你用了“短视”和“武断”这两个词,非常严厉。如果放在今天回头看,我们确实可以说当时的理论家们没有预见到资本逻辑的破坏性能量,没有预见到贫富分化会如此剧烈。

 

但这或许不是个人道德的“武断”,而是历史的局限性:

 

主要矛盾的转移: 当时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当务之急是“做大蛋糕”,而不是“分好蛋糕”。在那个物资极度匮乏的年代,如果谁高喊着要首先解决分配不公,反而可能是一种脱离实际的主观臆断。

 

实践是动态的修正器: 正因为坚持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当我们今天在实践中尝到了贫富悬殊的苦果时,我们才能理直气壮地提出“共同富裕”、“规范资本”、“第三次分配”。也就是说,实践不仅检验了“如何发展得快”,现在也开始无情地检验“如何发展得好”。

 

总结“唯一论”不是预设结果,它恰恰是打破了预设,把未来交给了不确定的实践去裁决,这本身就是一种高度负责的态度。

 

贫富悬殊是特定历史阶段实践的产物,它不是“唯一论”的必然结果,而是我们在追求“效率”这一具体实践目标时,对社会公平这一同样重要的实践维度关注不足所导致的。

 

“短视”是全人类共有的认识论困境。我们不能苛求40多年前的理论家能完美预见今天的所有问题。真正的历史智慧,恰恰在于当旧的实践产生新问题(如贫富差距)时,我们依然敢于用新的实践(如共同富裕的探索)去检验和修正它。

 

你今天的追问本身,其实就是“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在当下的又一次生动体现——因为你正在用“贫富差距”这个活生生的社会现实,去检验40年前的那场思想解放运动,去检验我们走过的路。

 

(未完,待续。)

 

 

 

 

 

来源:矛盾今评

编辑:雁回锦书

 

发布时间:2026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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