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转化为资本:剩余价值问题的提出与形式上的解答 |《资本论》第一卷第二篇导读

文/旧学新知MET

 

今天我们进入《资本论》第一卷第二篇“货币转化为资本”。这一篇在全书中的位置非常关键,讨论的对象从第一篇的商品、货币过渡到了资本,从而为后面进入资本的生产过程做好了准备。

这一章的中心问题是:如果商品交换以等价交换为起点,那么价值如何可能增殖?或者换个更直观的说法,钱为什么会变多?马克思分三步回答这个问题。第一节资本的一般公式,他先告诉我们资本的运动形式。第二节是一般公式的矛盾,设定了说明价值增殖的条件和起点。第三节劳动力的买和卖,提出一种初步的、形式上的解答,也就是劳动力商品。

在进入正文之前,我们做几个说明:

  1. 通行本中第二篇是一章三节的结构,在英译本中分为了三章

  2. “资本的一般公式”中文译本通常作“资本的总公式”,但实际上,这里强调的是G-W-G' 作为不同资本流通的一般代表,是与特殊形式相对的,称为“一般公式”似乎更合适。(具体见第181页最后两段)

  3. 了解马克思为什么把等价交换作为起点,对准确理解《资本论》的理论体系至关重要

  4. 我们强调,劳动力的买和卖只是在形式上解决了一般公式的矛盾,因为在第二篇中还没有真正说明剩余价值是如何生产出来

一、资本的一般公式:资本首先表现为一种特殊的流通形式

这一节的起点其实很简单。马克思说,货币是商品流通的最后产物,同时又是资本的最初表现形式。因此,马克思并不是一上来就去讲工厂、机器、工人,而是先从一种特殊的流通形式讲起。

前面我们已经知道,简单商品流通的公式是 W–G–W'。也就是卖出一种商品,再买入另一种商品。这个过程里面,货币只是一个中介,真正的目的并不是得到货币本身,而是通过货币把自己不需要的使用价值换成自己需要的使用价值。所以在 W–G–W' 里面,起点和终点都是商品,但这两个商品不是同一个商品,它们在质上是不同的。你卖掉的是你手里的某种产品,买回来的则是另一种你需要的东西。这个流通的终点,是消费,是使用价值。

资本的公式则不同。资本的公式是 G–W–G′。起点是货币,终点也是货币。那么这个过程的意义在哪里?这两笔钱在质上没有任何差别,它们都只是钱。所以它们之间只能有量的差别。也就是说,终点上的货币必须比起点上的货币更多,G′ 必须大于 G。否则,这个过程就没有意义。

所以,资本的公式一写出来,资本的规定性也就同时显现出来了。资本不是一般意义上的货币,而是要在运动中实现增殖的货币。换句话说,资本不是静止地被占有的一笔财富,而是一种必须不断扩张自身的价值。

因此,马克思把资本理解为“一个自动的主体”:

价值在这里已经成为一个过程的主体,在这个过程中,它不断地变换货币形式和商品形式,改变着自己的量,作为剩余价值同作为原价值的自身分出来,自行增殖着。(44:180)

也就是说,转化为资本的货币,变成了一种不断变换自身形式、同时又在这些形式变换中保持并扩大自身的过程。它先表现为货币,再表现为商品,再回到货币,但回来的已不是原来的货币,而是增殖了的货币。资本不是一般地“有价值”,而是把增殖本身变成了目的。

理解这一点之后,其他几个判断也就很自然了。比如,“资本的运动是没有限度的”(44:178)。为什么没有止境?因为它追求的不是某种具体的使用价值,而是抽象财富本身的增加。对使用价值的追求通常有一个限度,吃饱、穿暖、居住这些需要总有某种边界;但对价值增殖的追求本身并没有这样的内在边界。所以,资本增殖并不是因为人性的贪婪或特定的偏好,而是资本这一形式本身的逻辑结果,而资本家只是资本的人格化,或者说只有执行这资本的这种职能的人才是真正资本家。马克思说:

为这一运动的有意识的承担者,货币占有者变成了资本家。他这个人,或不如说他的钱袋,是货币的出发点和复归点。这种流通的客观内容——价值增殖——是他的主观目的;只有在越来越多地占有抽象财富成为他的活动的惟一动机时,他才作为资本家或作为人格化的、有意志和意识的资本执行职能。(44:178)

在这里,仿佛资本作为过程中的主体有自己的“生命”,而资本家反倒成了资本的傀儡。实际上,与第二章中商品占有者作为经济关系的人格化一样,马克思要强调的是社会关系对人的行为的结构性约束: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占统治地位的社会中,货币经过一段时间就要增殖,表现为观念上的“机会成本”或现实的“融资成本”。我们后面也会看到,资本拜物教的发展会成为贯穿《资本论》三卷的重要思路。

因此,第一节真正要说明的,不只是 G–W–G′ 和 W–G–W 在形式上的区别,而是要通过这种区别告诉我们:资本首先是一种以价值增殖为目的的运动形式。资本之所以是资本,不在于它是一笔钱,而在于它是一笔必须变多的钱。

二、一般公式的矛盾:价值为什么会增殖?

但是问题恰恰也从这里开始出现。既然资本必须增殖,那么这多出来的一部分价值到底从哪里来?这就进入第二节,一般公式的矛盾。马克思在这里不是直接给答案,而是先通过构造一个悖论,把一些表面的解释全部排除掉。

我们先看流通领域。如果商品交换是等价交换,那么价值总量显然不会发生变化。你用100块钱买价值100块的商品,再把这商品卖掉,仍然只能得到等量的价值。交换只是在不同形式之间转换价值,它不创造新的价值。所以,等价交换不能解释为什么 G 会变成 G′。

那如果是不等价交换呢?比如说有人高价卖,有人低价买,个别人似乎就能够在流通中赚钱。马克思并不否认这一点。个别卖者当然可能占便宜,个别买者当然也可能吃亏。但问题在于,这种解释只能说明某些人为什么赚钱,不能说明社会总体为什么会有剩余价值。因为在不等价交换中,有人多得,就必然有人少得,得失加总起来,价值总量仍然没有增加。也就是说,不等价交换至多解释了价值如何转移,解释不了价值如何增殖。

学过经济学原理的读者会很自然地想到:交易不是会让双方都变得更好吗?如果交易使双方都变得更好,那为什么马克思却说流通本身不会带来价值增殖?这两者是不是矛盾?其实不矛盾。马克思自己也说得很清楚:

就使用价值来看,交换双方都能得到利益,但在交换价值上,双方都不能得到利益。(44:184-185)

所谓“自愿交易使双方变得更好”,是从使用价值的角度说的。你愿意交换,说明交换以后你得到的东西更符合你的需要,所以你觉得自己更好了。对方也是如此。就交换价值来说,在给定价格下,双方交换前后所持有的商品并不会变得更值钱。所以,交换可以让双方在使用价值意义上都受益,但不会在交换价值意义上创造剩余价值。

既然流通领域不行,那么是不是答案在生产领域?马克思接着说,单独的生产也不能解决问题。一个孤立的生产者在生产中当然能够创造价值,但这只能说明劳动创造了价值,不能说明一个价值为什么会表现为大于自身的价值。换句话说,单纯的生产可以说明价值形成,但不能说明资本增殖。资本要表现为资本,必须与交换发生关系;但是只看交换,又无法解释价值增殖。于是马克思得出一个著名结论:资本不能从流通中产生,又不能不从流通中产生。它必须既在流通中,又不在流通中。

它实际上是在说,问题不能只在流通领域里找,也不能脱离流通只在生产领域里找。资本主义的秘密恰恰在于流通与生产的结合。第二节到这里,其实就完成了它最关键的任务:它把问题设定出来了,并且限定了正确的分析方向。也就是马克思所说的:“货币转化为资本,必须根据商品交换的内在规律来加以说明,因此等价物的交换应该是起点。”(44:193)

在这句话后面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脚注(37),进一步说明了马克思把“等价交换”作为起点的意思。这对于理解整个剩余价值理论的体系非常关键。这一点如果处理不好,后面很容易产生一种印象,好像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只适用于商品按价值出售的情形,一旦现实中出现价格偏离价值,整个体系就站不住了。马克思在这个注中说:

根据以上说明,读者可以知道,这里的意思不过是:即使商品价格与商品价值相等,资本也一定可以形成。资本的形成不能用商品价格与商品价值的偏离来说明。……既然价格是由平均价格即归根到底是由商品的价值来调节的,那么资本怎么会产生呢?我说“归根到底”,是因为平均价格并不像亚•斯密、李嘉图等人所认为的那样,直接与商品的价值量相一致。(44:193-194f)

首先,马克思把等价交换作为起点,并不是因为他认为现实中所有交换都严格等价,也不是因为他的剩余价值理论只适用于等价交换,而恰恰是因为:等价交换是一种更严格的、带有让步性质的起点。

为什么说这是更严格的起点呢?因为如果允许不等价交换,那么利润似乎很容易解释:低买高卖就是了。但这种解释只能说明个别人如何得利,说明不了社会总体上的剩余价值。马克思要解释的不是某个商人怎样靠交易占便宜发财,而是:在这些个别得失彼此抵消之后,为什么整个社会仍然会有一个持续的价值增殖?

所以,正因为不等价交换太容易解释“个别赚钱”,马克思才要从等价交换出发。只有在排除了这些较容易的解释之后,剩余价值来源的问题才会以最严格的形式被提出来。这样一来,问题就不再是市场表面的价格偏离,而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本身。

其次,他在脚注中已经暗示了价格会系统性地偏离价值,即在不考虑供求不平衡引起的价格的波动的情况下,“平均价格”也不会直接与价值量相一致。但是在第一卷中,作为起点,需要把资本和资本之间的竞争、供求波动、价格偏离、买贱卖贵这些因素暂时搁置起来,先去考察最根本的问题:资本主义社会为什么会有剩余价值。

这一点和《资本论》第一卷的整体抽象层次也是一致的。第一卷暂时不讨论资本与资本之间的竞争,不讨论平均利润率形成,不讨论生产价格,这些问题都属于剩余价值如何在不同资本之间分配的问题。而第一卷要解决的是一个更基础的问题:剩余价值本身是如何可能的。只有先把这个问题解决了,后面才能讨论它如何在资本之间重新分配。

这样,第二节真正留下来的结论就是:剩余价值不能从流通领域本身得到说明,等价交换必须作为起点,问题必须转向一种既在流通中又不在流通中的机制。第三节就是在这个前提下展开的。

三、劳动力商品:问题的形式上的解答

在前两节设定的问题条件之下,第三节开始给出解答:资本家在市场上买到了一种特殊商品,这种商品的使用价值本身就能够创造价值。马克思说,这种商品就是劳动力。

这里最关键的一点,是要把“劳动”和“劳动力”区分开。这个区分不是简单的术语问题,而是理解资本主义雇佣关系的前提。

如果工人出卖的是劳动本身,那么问题会变得很简单:劳动创造多少价值,就应当按等价交换原则拿回多少价值。这样一来,就没有剩余价值,也没有利润。资本主义的关系就根本无法成立。事实上,如果工人出卖的是“劳动”,也就只能是对象化的劳动,实际上就是劳动产品,也就是商品,所对应的社会关系就变成了商品占有者之间的关系而非资本与劳动的关系。

所以马克思强调,工人出卖的不是劳动,而是劳动力,也就是劳动能力。换句话说,资本家买到的不是一项已经完成的劳动成果,而是在一定时间内支配工人劳动能力的权利。真正的劳动则是在后续的生产过程中才被组织出来、监督出来、控制出来的。这也正是为什么资本主义生产不仅是一个简单的交换关系,而必然伴随着对劳动过程的组织和控制。

接着,马克思讨论劳动力成为商品的历史条件。这里他特别强调,劳动力作为商品,并不是自然史上的事情,也不是一切社会都共有的关系。它是历史发展的结果,是一系列旧的社会关系瓦解的结果。工人之所以能够作为劳动力的卖者出现在市场上,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第一,他必须是自由人,能够自由支配自己的劳动力,把它作为自己的商品拿到市场上来出售。第二,他又必须在另一重意义上是“自由”的,也就是一无所有,没有生产资料,不能独立地把自己的劳动能力实现出来,只能依靠出卖劳动力维持生存。马克思所谓的“双重自由”,就是这两层含义:一方面是法律上的自由人,另一方面是被剥夺了生产资料的自由人。

这也说明了劳动力、工资等经济范畴并不是超历史的永恒范畴,而是有其特定历史前提的,即马克思所说的带有“自己的历史痕迹”(44:197)。在这里,马克思还有一段很重要的文本:

如果我们进一步研究,在什么样的状态下,全部产品或至少大部分产品采取商品的形式,我们就会发现,这种情况只有在一种十分特殊的生产方式即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基础上才会发生。(44:197)

这也再次说明马克思并不认为在历史上存在一种独立的、普遍化的大规模“简单商品经济”社会形态。第一卷前几章虽然在逻辑上先讨论商品、价值和货币,但它的对象始终是资本主义社会中的商品经济,而不是某个真实存在过的、与资本主义分离的简单商品经济社会。

在劳动力成为商品之后,接下来就是劳动力价值如何决定。马克思的基本结论大家可能都比较熟悉:劳动力的价值由生产和再生产劳动力所必需的生活资料的价值决定。也就是说,资本家付给工人的,不是劳动本身的价值,而是使劳动力得以维持和再生产所需要的那部分价值。

Baumol, William J. “Marx and the Iron Law of Wages.”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 73, no. 2 (1983): 303–8.

关于劳动力价值的问题,还有两点补充。一是关所谓“工资铁律”问题。很多人认为,既然劳动力价值由维持生存所需的生活资料决定,那么马克思是不是认为工人的工资永远只能停留在最低生存线?如果真是这样,那么马克思的理论似乎就要求工人的生活水平永远不能改善,而这与后来的资本主义发展现实并不一致。于是有人进一步说,马克思的理论就建立在一个错误的工资铁律之上。

但如果认真看文本,这种理解其实并不成立。马克思明确说,劳动力价值的规定包含着一个历史的和道德的因素,并且:

劳动力价值的最低限度或最小限度,是劳动力的承担者即人每天得不到就不能更新他的生命过程的那个商品量的价值,也就是维持身体所必不可少的生活资料的价值。(44:201)

也就是说,生理最低限度当然存在,但那只是劳动力价值的下限。劳动力价值可以随着社会发展而变化,工人的生活水平也可以在资本主义条件下提高。

二是劳动力价值的计算方式,有学者提出劳动力的价值可以直接用名义工资来直接换算,即工人收到的一笔钱(货币)对应的价值量,即所谓的新解释(NI)。

 

 

从理论上看,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既不需要工资铁律作为前提,也不依赖于特定的劳动力价值计算方式。剩余价值存在与否,关键不在于工资是不是永远最低,也不在于劳动力作为商品的价值如何计算,而在于工人作为劳动者付出的劳动与收到的劳动(价值)之间存在差额

四、结语:过渡到生产过程

我们再回头看整个第四章,第一节提出资本的一般公式,说明资本是增殖着的价值。第二节指出这一公式的矛盾,并且说明等价交换必须作为分析起点,从而把问题真正提出来。第三节则告诉我们,只有当资本家在市场上买到一种特殊商品——劳动力——这个问题才在形式上得到了解答。

因此,第四章把分析从流通领域推进到生产领域。它没有完成对剩余价值生产机制的最终解释,但它论证了,在等价交换的前提下,剩余价值只能来源于劳动力的使用过程。这也就是为什么,后面必须进入生产过程。因为到这里为止,我们已经知道资本主义的秘密不在于市场表面的买卖技巧,不在于低买高卖,不在于单纯的交换,也不在于孤立的生产,而在于资本通过购买劳动力,把流通和生产连接起来,并在生产过程中把劳动力的特殊使用价值转化为剩余价值。于是,马克思向我们发出邀请:

让我们同货币占有者和劳动力占有者一道,离开这个嘈杂的、表面的、有目共睹的领域,跟随他们两人进入门上挂着“非公莫入”牌子的隐蔽的生产场所吧!在那里,不仅可以看到资本是怎样进行生产的,而且还可以看到资本本身是怎样被生产出来的。赚钱的秘密最后一定会暴露出来。(44:204)

并指出:

一离开这个简单流通领域或商品交换领域,——庸俗的自由贸易论者用来判断资本和雇佣劳动的社会的那些观点、概念和标准就是从这个领域得出的,——就会看到,我们的剧中人的面貌已经起了某些变化。原来的货币占有者作为资本家,昂首前行;劳动力占有者作为他的工人,尾随于后。一个笑容满面,雄心勃勃;一个战战兢兢,畏缩不前,像在市场上出卖了自己的皮一样,只有一个前途——让人家来鞣。(44:205)

 

 

 

 

来源:Marxian Economic Theory

编辑:雁回锦书

发布时间:2026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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