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作:劳动者的社会力量,何以表现为资本的力量?|《资本论》第十一章导读

文/旧学新知MET

 

导言

第十章讨论了相对剩余价值生产的一般原理,而十一章要说明的正是这一原理最先采取的现实形态。资本最初并不是靠机器体系站稳脚跟,甚至也不是靠成熟的工场分工,而是先把原本分散的劳动者集合起来,使他们在同一资本支配下共同劳动。

劳动一旦由孤立劳动转化为社会劳动,就会生出一种新的生产力;而在资本主义条件下,这种原本属于劳动者结合体的社会生产力,却表现为资本的生产力。因此,阅读本章要抓住的两个核心问题是:

  • 协作如何把个体劳动转化为社会劳动,并由此产生新的生产力。

  • 从劳动过程看,协作是一种社会劳动过程;从价值增殖看,协作是一种相对剩余价值生产的方法。

一、从分散劳动到结合劳动

 

1. 协作为何构成资本主义生产的起点

马克思在本章一开始就给出一个非常重要的判断:大量工人同时、在同一地点、在同一资本家指挥下,为生产同一种商品而共同工作,这在历史上和概念上都构成资本主义生产的起点。

A large number of workers working together, at the same time, in one place ... under the command of the same capitalist, constitutes the starting-point of capitalist production. This is true both historically and conceptually.

就逻辑而言,资本主义首先是一种支配和组织劳动的社会形式。资本最初的胜利,并不首先在于发明出新的生产技术,而在于把分散的劳动者组织成一个结合的总体。

这也解释了为什么“协作”这一章不能只被看作后面“分工和工场手工业”“机器和大工业”的铺垫。后两章讨论的是更发达的形态,这一章讨论的却是最一般的基础。没有协作,就不会有后面的分工协作,也不会有机器体系中的大规模社会劳动。

2. 协作作为一种社会劳动过程

马克思对协作的定义是:许多人在同一生产过程,或者在不同但互相联系的生产过程中,按照计划共同劳动,这就叫协作。

When numerous workers work together side by side in accordance with a plan, whether in the same process, or in different but connected processes, this form of labour is called co-operation.

这个定义首先告诉我们,协作并不是资本主义独有的发明。古代的大型建筑、灌溉工程、战争后勤,以及前资本主义社会中的共同劳作,都离不开协作。

同时,协作的关键,并不在于“许多人碰巧一起干活”,而在于这些劳动者被组织进同一个计划、同一个节奏、同一个相互联系的生产过程。于是,劳动不再表现为彼此孤立的私人活动,而表现为一个结合起来的社会劳动整体。

贯穿整个《资本论》第一卷的“二重性”的逻辑在这里表现为:

一方面,从劳动过程看,协作意味着劳动的社会化:劳动者不再只是彼此并列,而是彼此联结、彼此补充、彼此互为条件。另一方面,从价值增殖看,资本正是借助这种劳动过程的社会化,提高劳动生产力,缩短必要劳动时间,从而提高剩余价值率。也就是说,同一个协作过程,既是社会劳动过程,又是资本增殖过程。

所以,在这一章的前半部分,马克思先把协作从狭义的资本主义制度形态中“解放”出来。只有先看到协作作为一般社会劳动形式的性质,后面才能进一步说明:资本主义并没有发明协作,却把协作纳入自己的支配结构之中。下面我们就要回答第一个问题:协作究竟为什么能够提高生产力?

 

二、协作的生产力:社会劳动如何产生超出个体总和的力量

 

1. 社会劳动的生产力

劳动一旦结合起来,生产力就不再是若干个人能力的简单总和,而会形成一种新的社会力量。马克思在这里讨论了若干不同的机制,并在382页第2段中做了总结。

不论在一定的情况下结合工作日怎样达到生产力的这种提高:是由于提髙劳动的机械力,是由于扩大这种力量在空间上的作用范围,是由于与生产规模相比相对地在空间上缩小生产场所,是由于在紧急时期短时间内动用大量劳动,是由于激发个人的竞争心和振奋他们的精力,是由于使许多人的同种作业具有连续性和多面性,是由于同时进行不同的操作,是由于共同使用生产资料而达到节约,是由于使个人劳动具有社会平均劳动的性质,在所有这些情形下 ,结合工作日的特殊生产力都是社会的劳动生产力或社会劳动的生产力。(44:382)

这一段话中的每一句都对应前文中马克思提到的一种机制。种种机制,最终被马克思概括为一个最根本的命题:协作所形成的,不只是个体生产力之和,而是一种新的、内在上属于集体的生产力。

Not only do we have here an increase in the productive power of the individual, by means of co-operation, but the creation of a new productive power, which is intrinsically a collective one.

一旦劳动结合起来,就会出现原先并不存在的生产能力。孤立的劳动者不可能单独拥有这种力量,哪怕他个人再勤奋、再熟练也不行。因为这种力量本来就不是个人属性,而是结合关系本身的属性。从而,协作所形成的生产力是一种“社会劳动的生产力”或“社会的劳动生产力”。

[T]he special productive power of the combined working day is, under all circumstances, the social productive power of labour , or the productive power of social labour. This power arises from co-operation itself. When the worker co-operates in a planned way with others, he strips off the fetters of his individuality, and develops the capabilities of his species.

第一,这种生产力的承担者不是孤立个人,而是“结合工作日”。真正生产的,不再只是这个或那个单独工人,而是一个社会工人、一个结合起来的劳动总体。

第二,这种生产力“由协作本身产生”。这意味着它不是先存在于资本之中、然后由资本施加给劳动者的东西;相反,它是劳动者进入协作关系之后才形成的社会力量。

第三,马克思说劳动者在有计划地与他人共同劳动时,摆脱了个人局限,发展了自己的“种属能力”,这隐含对人类存在方式的一种立场,即人本来就是社会性存在,其力量并不完全体现在单个人身上,而体现在人与人的有组织结合之中。

从这个立场上看,协作不外是劳动的社会本性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2. “动物精神”

有意思的是,在讲协作提高生产力的不同机制时,马克思提出了一种不同于凯恩斯版本的“动物精神”:

在大多数生产劳动中,单是社会接触就会引起竞争心和特有的精力振奋,从而提高每个人的个人工作效率。(44:379)

mere social contact begets in most industries a rivalry and a stimulation of the animal spirits, which heightens the efficiency of each individual worker.

中译本中的“精力振奋”就是对“animal spirits”的意译,指的是劳动者在集体环境中受到节奏、氛围、比较、模仿和情绪感染的影响。这种“动物精神”,也就是现代社会心理学所谓的“社会促进”,既得到行为科学的印证,也可以从许多关于社会主义集体劳动的回忆中看到它的影子。

 

3. 协作使劳动更接近“社会平均劳动”

协作还有一层常被忽视、但对价值理论非常关键的意义:它使资本所支配的劳动更容易一开始就具有“社会平均劳动”的性质。

马克思在相关段落中指出,价值增殖规律只有在生产者作为资本家、同时使用较多工人时,才真正充分地实现,因为这时他一开始就推动的是具有社会平均性质的劳动。

对象化为价值的劳动,是社会平均性质的劳动,也就是平均劳动力的表现。但是平均量始终只是作为同种的许多不同的个别量的平均数而存在的。在每个产业部门,个别工人,彼得或保罗,都同平均工人多少相偏离。…… 这些差别就整个社会来说会互相抵消,但是就单个业主来说却不是这样。因此对单个生产者来说,只有当他作为资本家进行生产,同时使用许多工人,从而一开始就推动社会平均劳动的时候,价值增殖规律才会完全实现。(44:376-377)

价值不是由个别劳动者的个别劳动时间决定的,而是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孤立的小生产者受个人体力、技巧和偶然误差的影响很大,他的劳动未必总能达到社会平均水平;但资本家同时雇佣较多工人之后,个体差异更容易彼此抵消,劳动整体也就更稳定地逼近社会平均劳动,同一行业内不同资本家所能获得的剩余价值率趋于相同。在这个意义下,协作把本来带有偶然性的个体劳动,转化为更接近社会平均标准的劳动,使价值增殖规律更充分地实现。

因此,劳动的社会化,或者说从个别劳动转化为社会劳动(乃至于下一章要讲的工人的总体劳动),不但没有挑战马克思前面关于价值量决定的规定,反而进一步支持了这种规定。事实上,当协作成为生产商品的正常条件时,决定商品价值量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就是在这一条件下生产商品所需要的直接和间接劳动投入。并且,由于协作带来的这种“社会平均”性质,隶属于不同资本的社会劳动之间的差异,还会小于不同劳动者个别劳动之间的差异,从而使劳动的社会化本身成为劳动取得社会等同性的一个环节

三、资本如何占有协作:从最低限额到管理权威

在说明协作的一般性质及其生产力以后,接下来就进入“资本主义协作”的层面。此时要讨论的,已经不再是协作如何提高效率,而是资本如何把这种社会劳动形式纳入自己的支配之下,并把由此产生的力量表现为自己的力量。

1. 资本主义协作的物质前提:资本的最低限额

协作需要一定规模的资本作为物质条件。资本家必须能够同时购买较多劳动力,也必须能够提供这些劳动力共同劳动所需的场地、工具、原料和其他生产资料。只有这样,许多原本孤立的劳动过程,才可能被转化为一个结合的社会劳动过程。

这个最低限额又表现为使许多分散的和互不依赖的单个劳动过程转化为一个结合的社会劳动过程的物质条件。(44:383)

We now see that a certain minimum amount is a material condition for the conversion of numerous isolated and independent processes into one combined social process.

所谓“资本的最低限额”,不只是量上的一笔价值额,更是一个社会关系条件: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必须集中到足以同时启动许多劳动力的程度。资本家之所以能够把许多工人组织进同一过程,是因为他占有了把他们集合起来所需的物质手段。所以,协作本身不是资本创造的,但资本要把协作稳定地变成自己的生产方法,必须以生产资料的集中为前提。换言之,资本主义协作既依赖劳动的社会性,也依赖特定的生产资料分配方式。

2. 资本主义管理:内容上二重,形式上专制

只要劳动者被组织成协作,管理就成为必要。共同劳动不是人数堆积,而是节奏、顺序、衔接和统一方向的问题。正如乐队需要指挥,大规模共同劳动也需要协调中心。这说明管理首先有一个由劳动过程自身提出的技术—组织职能。

但是,在资本主义条件下,管理绝不只是中性的组织职能。因为资本主义生产过程本身就是双重过程:它既是劳动过程,又是价值增殖过程。于是,对劳动的管理也具有双重内容:

  • 一方面,它来自共同劳动过程自身的需要,是协调性的。

  • 另一方面,它来自资本与雇佣劳动的对抗关系,是监督性的、规训性的、榨取剩余劳动的。

同时,工人各种劳动之间的相互联系,在观念上表现为资本家的计划,在实践中表现为资本家的权威,表现为一种外在意志把他们的活动服从于自己的目的。

他们的劳动的联系,在观念上作为资本家的计划,在实践中作为资本家的权威,作为他人意志——他们的活动必须服从这个意志的目的——的权力,而和他们相对立。(44:385)

因此,马克思说:资本主义管理在内容上是二重的,在形式上是专制的。所谓“内容上二重”,不是说有两个互不相干的管理体系,而是说同一管理活动同时承担两种功能:既协调共同劳动,又保证资本增殖。所谓“形式上专制”,则是因为工人之间的社会联系,不是由工人自己共同支配,而是作为资本的权威与命令反过来统治他们。

古典经济学往往只看到管理的“必要性”,因而把资本家的支配误写成纯粹技术性的组织功能,却看不到在资本主义条件下这同时也是榨取社会劳动实现价值增殖的必要性。而通行的政治经济学教科书一般都只强调管理(在内容上)的二重性,却往往忽视形式上的专制,即这种协调采取的阶级支配的形式。事实上,形式上的专制与内容上的二重性在理论上不可分割,在探索社会主义经济民主的过程中也有直接的现实意义。

3. 为什么社会劳动的生产力会表现为资本的生产力

既然协作产生的是社会劳动的生产力,为什么它在资本主义现实中却表现为资本的生产力?

马克思这样回答:工人在进入劳动过程之前,是彼此分离的个人,他们只是分别把劳动力卖给资本;他们之间并不存在独立于资本而存在的结合。只有在劳动过程中,他们才作为协作的工人、作为总体工人的器官而结合起来。但这时,他们的劳动已经属于资本。因此,他们在结合中发挥出来的社会力量,也就表现为资本的力量。

因为工人在他的劳动本身属于资本以前不能发挥这种生产力,所以劳动的社会生产力好像是资本天然具有的生产力,是资本内在的生产力。(44:387)

由于工人只有在资本把他们集合起来之后,才现实地展现出这种集体力量,于是在经验上就仿佛资本本身天然具有这种力量。这正是仅从表面联系看问题得到的结论,在形式上这种社会生产力是在劳动属于资本以后才出现的,这种在其它条件不变的前提下产生的变化,就会要被“归因”到那个发生变化因素即资本上。但是,问题的关键就在于:资本并不创造这种社会生产力,它只是占有了这种生产力得以出现的条件;而这种社会生产力的出现,事实上正是来自于劳动过程本身的变化。

这是一种典型的资本主义颠倒形式。劳动者之间的社会结合产生了生产力;但在现象上,这种生产力却仿佛属于资本本身。于是,资本不仅支配劳动产品,也支配劳动者彼此结合所产生的社会力量。这与生产关系物化、拜物教的分析之间有深层呼应:本来属于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力量,表现为物——更准确地说,表现为资本——的力量。劳动的社会性不以“共同体自觉支配自身”的方式出现,而以“资本拥有一种神秘生产力”的方式出现。

这一点在今天听来仍然很熟悉。人们常说某个企业、平台或资本“整合了资源”“创造了协同效应”,或者说“资本起了黏合剂的作用”。这些说法当然抓住了某种经验现象,但如果停在这里,就会遮蔽一个更根本的问题:所谓“协同效应”,归根到底是劳动者、知识、流程和合作关系所形成的社会力量,而不是资本这个物自身会发光发热。马克思的批判,正是在揭示这种归属上的颠倒。

到这里,本章最核心的理论问题实际上已经得到回答:协作所形成的是社会劳动的生产力,但资本凭借对劳动条件和劳动过程的支配,把这种生产力表现成了自己的力量。下面还需要进一步说明的是,这种资本主义协作在历史上究竟处于什么位置。

四、协作的历史地位:不是独立时代,却是资本主义生产的基本形式

如果说前一节回答的是资本如何占有协作,那么最后这一节要回答的,就是协作在资本主义发展史上究竟处于什么位置。它既不是资本主义凭空创造出来的形式,又不是一个很快被后续形态抛弃掉的过渡环节;恰恰相反,它构成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最一般、也最持久的基础。

1. 资本主义协作的历史规定性:既是特殊历史形式,又“表现为”资本的特有形式

马克思接着结合历史的发展讨论了协作与资本主义的关系,并做了如下说明:一方面,资本主义协作只是协作的一种特殊历史形式;另一方面,协作又表现为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特有形式。这两句话看似矛盾,其实是在区分逻辑层次和历史显现。

先看第一层。协作并不始于资本主义,前资本主义社会也存在协作,所以资本主义协作当然只是协作的一种特殊历史形式。它的特殊性不在于“许多人共同劳动”这一事实本身,而在于这种共同劳动建立在自由劳动力商品化和资本支配之上,即马克思所说的:

在古代世界、中世纪和现代的殖民地偶尔采用的大规模协作,以直接的统治关系和奴役关系为基础,大多数以奴隶制为基础。相反,资本主义的协作形式一开始就以出卖自己的劳动力给资本的自由雇佣工人为前提。(44:388)

再看第二层。为什么协作又会“表现为”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特有形式?因为在近代历史上,资本正是同分散的小农经济和独立手工业相对立地,把劳动重新组织为集中化、计划化、结合化的社会过程。于是,对于这个历史过程中的人来说,协作首先正是在资本主义工场中作为一种崭新力量被看见的。逻辑上它不是资本专有的,历史经验上它却强烈地带有资本的印记。所以,马克思说:

不过,历史地说,资本主义的协作形式是同农民经济和独立的手工业生产(不管是否具有行会形式)相对立而发展起来的。对农民经济和独立的手工业生产来说,资本主义协作不是表现为协作的一个特殊的历史形式,而协作本身倒是表现为资本主义生产过程所固有的并表示其特征的历史形式。(44:388)

换言之:

  • 从一般人类劳动形式看,协作先于资本而存在;

  • 从近代历史表现形态看,协作首先以资本主义形式被大规模展开。

2. 协作不是一个独立时代,却仍然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基本形式

在本章结尾,马克思进一步指出,简单协作本身并不构成资本主义发展中一个固定的、具有特征的特殊时代。

上面所考察的简单形态的协作,是同规模较大的生产结合在一起的,但是并不构成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一个特殊发展时代的固定的具有特征的形式。(44:389)

本章考察的就是简单形态的协作,不同于后文要讨论的以分工为基础的协作。这种简单协作,不像工场手工业、机器大工业那样,可以大体对应某个相对独立的历史阶段。它不是资本主义的一段历史,而是资本主义的基础结构,所以马克思紧接着又说:协作仍然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基本形式。

虽然协作的简单形态本身表现为同它的更发展的形式并存的特殊形式,协作仍然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基本形式。(44:389)

Co-operation remains the fundamental form of the capitalist mode of production, although in its simple shape it continues to appear as one particular form alongside the more developed ones.

它说明,后面的分工和机器并没有取消协作,而只是把协作发展到更复杂、更专门化、更技术化的程度。工场手工业是建立在分工基础上的协作,机器大工业是建立在机器体系基础上的协作;资本主义生产越是发展,就越离不开大规模的社会协作。

因此,本章在结构上虽然与“分工”和“机器”并列,但在理论上它实际上揭示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最深的共同底层:劳动被组织成社会过程,而且这种社会过程不是由劳动者自己支配,而是由资本来支配。

结语

这一章的核心可以概括为:资本主义不仅占有单个工人的劳动力,而且占有工人之间结合起来所形成的社会生产力。劳动过程一旦被组织成社会过程,就会形成超出个体能力总和的“社会劳动的生产力”;而由于这种社会化是在资本支配下实现的,这种力量就不表现为工人的共同力量,反而表现为资本的内在力量。

从这个意义上说,第十一章并不只是后面“分工”和“机器”的前奏,而是对整个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一次原理性揭示。后面更复杂的形式,不过是在这一基础上进一步发展:把协作分解为更细密的分工,把协作嵌入机器体系,把社会劳动组织得更庞大、更精确,也因此把资本对这种社会劳动的占有推进到更深的程度。

所以,协作虽然“不构成一个特殊发展时代的固定的具有特征的形式”,却仍然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基本形式。因为资本主义最根本的力量,并不只在于它掌握了多少财富、多少机器、多少技术,而在于它把劳动者的社会结合本身变成了自己的增殖手段。

 

 

 

来源:Marxian Economic Theory

编辑:雁回锦书

 

发布时间:2026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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