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不存在“养活工人”一说

文/钟建民

 

有位【坚持就是春天】的网友说:“大部分的企业家为了养活工人却拖垮了企业和自己”(今日头条:2025-05-19 15:32)。

这位网友说:“大部分的民营企业家在改革开放初期做得都比较好,买地建厂,装设备招人,包吃包住,生产经营搞得轰轰烈烈,风生水起,工人们都收益非薄。后来受经济环境和产品过剩及行业竞争激烈的影响,利润慢慢养活不了工人,特别是在疫情期间,顶着灾情防控措施压力,企业严重亏损,企业家还把所有厂房设备和家产抵押贷款和借钱发工资,保住工人工资和饭碗。直到现在这几年却亏得负债累累,把企业彻底拖垮了。”

真正的企业是不存在“养活工人”一说的。

第一,以私有制为基础的产权型企业,其生产主体是资产所有者——老板或股东,其生产目的是为了追求资产增殖。在产权企业,劳动者作为劳动力所有者,他是把自己作为商品卖给资方或企业的。而老板或企业所以要购买劳动力,就因为这个劳动力的使用能够增加其剩余价值。作为资产所有者,作为老板,无利可图的事情是不会做的。因此,凡是产权型企业,都不存在“养活工人”一说。企业不是养老院,不是养人的地方,恰恰相反,作为一个商品生产体,它是消耗劳动力的一个实体——消耗劳动者的体力和智力的地方。建国之后,即使在国家处于艰难的创业时期,我国也是采用8小时工作制。但为什么改开之后,特别是民营企业充分发展之后的今天,反而流行起了12小时工作制呢?这就是企业为了从劳动者身上榨取更多的价值。对于产权型企业而言,不断地更多地消耗工人,才是合乎客观规律的做法,“养活工人”则是违背了资本本性的说法。“养活工人”之说,虽然这样说似乎可以为民营企业增光添彩,但它违背了经济学的基本常识,于理不通。

第二,以公有制为基础的劳权型企业,其生产主体是劳动所有者——例如社员、村民或员工,其生产目的是满足生活需求。在劳权企业,劳动者作为主体劳动者,他们用自己的劳动来满足自己的需要——个人消费需要和公共需要。也就是说,即使是公有制为基础的集体企业或国有企业,劳动者在实行按劳分配的条件下,也是用自己的劳动来满足自己的需要,是自己养活自己,也不存在“养活工人”一说。

第三,产权型企业,其在经营困难时,为了度过难关,必要时需要采用抵押贷款来支付工资等。但这种行为本来就是为了保持企业员工队伍稳定,从而能够保持稳定的生产能力,以利于情况好转时立即恢复生产。因此,没有必要为这种行为渡一层金,让它看起来光辉无比。作为资本家,“他这个人,或不如说他的钱袋,是货币的出发点和复归点。这种流通的客观内容——价值增殖——是他的主观目的;只有在越来越多地占有抽象财富成为他的活动的唯一动机时,他才作为资本家或作为人格化的、有意志和意识的资本执行职能。因此,绝不能把使用价值看作资本家的直接目的。他的目的也不是取得一次利润,而只是谋取利润的无休止的运动”(《资本论》第174-175,1975版本)。

“有的人说,企业要在最兴旺的时候就要收手,即‘见好就收’,听起来很有道理,但是,大部分的企业家狠不了这颗善良之心,毕竟企业和工人都是生存共同体,不可能解散不干,卷款逃离。”

企业和工人是生存共同体,这个说法也是不正确的。无论是产权型企业,还是劳权型企业。必要是都会毫不犹豫地裁员,使企业轻装上阵。企业能够活下去才是硬道理。反过来,工人也可以为了利益而跳槽,甚至到有竞争关系的对方企业,甚至把商业机密带走。

当然,在企业养活工人还是工人养活企业这个问题上,不同的立场也会有不同的观点。而马克思主义在这个问题上的态度是很明确的:“在资产阶级社会里,活的劳动只是增殖已经积累起来的劳动的一种手段。在共产主义社会里,已经积累起来的劳动只是扩大、丰富和提高工人生活的一种手段”(《共产党宣言》第39页,1949年版本)。这里,马克思恩格斯明确指出社会生产实质上由活劳动和已经积累起来的劳动组成的,整个企业就是一个劳动实体。也就是说,一个生产组织体或一个企业,本质上是劳动者的劳动结合的具体形式,活劳动和物化劳动相结合的具体形式。因此,从根本上说,是劳动者的存在形成了企业,创造了企业,这才是正确的说法。

 

 

 

 

编辑:雁回锦书

来源:人境网

 

发布时间:2025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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